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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月27日在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进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1年,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献礼建党百年。在抗疫常态化形势下,以打造品牌工作为引领,推动检察业务提档升级;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提升全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持续优化检察服务供给,实现了“十四五”检察工作发展良好开局。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牢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开展工作。

  (一)深度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做到“三个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捍卫“两个确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抓好“十大业务”,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高度重视检察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树立正确的整体安全观,以政治上的清醒强化履职上的坚定。聚焦“全方位推动沁源高质量发展”,在工作规划制定中,既体现政治建设引领,又体现业务工作思路,做到县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履职就保障到哪里,检察职责行使到哪里,政治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坚持效果导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筑牢初心使命。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抓实“五学”,制定教育方案和学习计划,组织党组专题学习9次,全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议25次,通过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主题党日、道德讲堂、答题比赛等活动,实现干警学党史、谈感悟全覆盖。聚焦社区消防安全、饮水安全、跨省异地帮教等百姓身边事,推出“十条便民措施”,踏踏实实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11件。党史学习教育,学出了传统赓续,学出了党性锻炼,学出了“硬核”效果。

  (三)真查真改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锻造政治忠诚。聚焦“四项任务”、把握“三大主题”,对照“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重点内容,紧盯责任落实不挂空挡,紧盯目标任务不搞变通,紧盯进度成效融合推进。通过“‘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着力营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社会氛围。敢于动真碰硬,通过三轮自查,19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整治“六大顽瘴痼疾”2个,查询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112人次,跨县区交叉评查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153件,纠正判决实刑未交付执行14人,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案件3件,对2名干警给予党纪处分。自我教育、自我革命的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动检察履职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

  时刻紧扣县委的工作部署推出工作举措,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对标,夯实保障举措。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紧紧围绕县委“以交通促繁荣、以教育聚人口、以人口兴产业”发展方略和“一城两中心、一区三园”整体布局,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刑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合力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狩猎犯罪和盗窃、故意毁坏林木等犯罪,办理案件16件35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48万余元。防治校园欺凌、严惩校园暴恐,零容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校园贷”等涉未刑事犯罪,斩断伸向校园的“黑手”。在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等领域开展15个专项整治行动,起诉“黄赌毒”“盗抢骗”、“涉枪爆”等犯罪89人。开展创城行动、法治“三进”、禁毒宣传、宪法宣传、防汛救灾献爱心、博爱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以新成效展现检察服务新风貌。 

  (二)乡村振兴,书写检察答卷。持续加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紧围绕助力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担当作为。选派三名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担任乡村振兴联络员,破解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搭建检民“连心桥”。司法办案中,加大对脱贫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救18人。以项目为支撑,实时关注洪林村养鸡合作社的发展,不断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上半年,带领帮扶村支两委人员,前往长治县东贾村学习大棚种植、仓储、物流一体化技术,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服务民企,迈出坚实步履。落实“平等保护”理念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检察,处理挂案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5人。着力构建“常态联企、精准助企、司法护企”保障机制,组织包联领导深入包联企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防范企业职务犯罪”等主题宣讲4次、警示教育活动2次,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6次。积极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用法治雨露厚植营商沃土。

  三、用心增进民生福祉,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回应群众期盼中体现检察自觉。

  (一)做好人民群众“司法守护神”。坚决履行建党100周年维稳重大政治责任,在检察履职中落实政治担当。持续用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人民战争持久战。健全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批捕职务犯罪4人,起诉3人,零障碍贯通执纪执法通道。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抽调资深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办理中央政法委督办的谢某某等10人跨国电信诈骗案件。开展“断卡”行动,打击违法开卡、收卡、贩卡行为,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19,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7件17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88件12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8件278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53件201人;通过司法办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当好未成年人“国家监护人”。统筹新时代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格局,把预防犯罪和维护权益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受众达2万人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制度全覆盖。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件9人,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10件。贯彻办案一体化要求,毫不松懈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实现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对11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为其回归家庭、社会铺就了“回头路”,3人顺利复学考入大学。

  (三)甘当百姓心声“忠实倾听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27件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答复率100%。全面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发“智慧检务服务平台”手机APP,丰富了“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位一体诉求表达体系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压实信访接待工作,检察长接待39件42人,公开听证化解高检院、省院交办信访积案1件,既解“法结”也解“心结”。积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5件,发放救助金8.2万元。全年未发生涉检上访、非访、缠访、越级访案件。

  四、纵深推进“四大检察”,实现法律监督“四轮驱动”

  深耕主责主业,改进方式方法,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一)发挥主导作用,做优刑事检察。规范侦查取证,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刑讯逼供源头预防,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罪、漏犯1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9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6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37件。充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事实查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诉权保护等方面,严格把关过滤,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推进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52人,不起诉50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53件206人。革新办案模式,克服疫情影响,智慧检务实现“线上”远程提审、律师会见、远程出庭、互联网阅卷。

  (二)突破监督瓶颈,做强民事检察。锚定假官司、执行难和恶意欠薪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等工作,民事检察案件办理数逐年提升,监督力度逐步加大。办理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案件20件。帮助群众讨回18.8万余元“血汗钱”,维护百姓“薪酬安全”。

  (三)转变监督理念,做实行政检察。以“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引领办案实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针对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等问题,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行政争议实质性化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件

  (四)坚持“益”心为民,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科技投入,升级了无人机、建成了公益诉讼检测室、自主研发了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科技赋能公益诉讼,为对标全省一流谋划开局,提供了科技支撑。不断拓展公益诉讼“等外”案件领域,开展“飞线充电”、“饮用水安全”、“母婴室建设”等专项活动,实现了办案类别的全覆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6件,同比上升49.3%,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0件,诉前整改率128%,案件质量、效果、效率持续优化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品牌引领作用凸显。比如:办理全省首例“怠于监管充气城堡安全隐患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案”时,通过检察监督履职,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了县应急局牵头、多部门协力的监管格局,堵塞了充气城堡等临时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漏洞,推动了《沁源县充气城堡等临时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出台,为落实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筑起了制度的藩篱。10月,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暨公开听证观摩活动在我院举行,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四点’调查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五、对标时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从百年党史中启迪思想、汲取力量,以党史塑形铸魂,淬炼检察铁军。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引导干警增强政治定力,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忠实践行者,做中国共产党的坚定拥护者。切实抓好政治轮训、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学习,借助“一周双学”平台,让党的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检察治理效能。

  (二)把全面从严治检落实落细。依托全面上线运行2.0版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突出对关键节点的流程监控,在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中,注重发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察长分级把关作用,借助联席会、检委会、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合议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现办案质效、办案纪律“双监督”。同时,落实全员、全面、全时绩效考核,把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出来。自觉接受监督领导,抓牢抓实县委巡察5个方面17个问题的全面整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强化追责问责,全年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件,用“小切口”抓“大问题”,为检察人员披上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三)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运行。牢牢把握权力的人民属性,在广泛深入的监督中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3次,报备规范性文件4份、检察建议11份。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6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件件有落实。检察听证促司法公正,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不公开听证20余次,让公平正义可触可见可感。“四大检察”案件实现公开全覆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程序性信息290条、法律文书193份。“两微一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09期,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各位代表,一年来,沁源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文明单位”顺利通过复检。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业务大比武中获一等奖,代表省院参加全国比赛。一年来,共有4个集体、7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奖励,办理的段某某诈骗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与热忱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沁源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形势下,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开阔,保障的力度、精准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理念还需持续更新,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提升的空间;三是检察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努力,监督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以交通促繁荣、以教育聚人口、以人口兴产业”发展方略和“一城两中心、一区三园”整体布局,聚焦“一个牵引+八个主攻”,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检察信息化水平,以检察工作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沁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从政治上看”,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位,继续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震慑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足、幸福感可持续、安全感有保障。坚持落实落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听证制度,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更加重视生物安全,对涉疫刑事案件从严从重打击、快捕快诉办理。

  二、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标法治需求,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惩治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聚焦“一个牵引+八个主攻”,积极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法治环境。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一城两中心、一区三园”整体布局,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县城。 

   三、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化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要求,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融合机制释放司法温度。协同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完善多元化救助工作格局,确保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和近亲属得到有效救助,共享司法成果。

  四、围绕“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问题,保障和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前移到捕诉之前、延伸到裁判之后。增强检察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公共利益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发挥好法律监督报告模式,结合监督办案,贡献防范化解治理风险的检察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五、围绕“素能提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各项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运行。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办法,激发内生动力,筑牢发展根基。主动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与执法、司法部门加强相互协作、深化互相制约,切实提高“谋发展、重自强”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新的一年,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时不我待、驰而不息的干劲,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沁源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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