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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进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在持续落实中发展,在持续发展中稳进,在持续稳进中提升。五年来,先后有17名干警获得省、市级表彰,2020年,在连续两届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基础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国文明接待室”验收通过。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在绿色沁源发展中提供检察保障

  始终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定不移贯彻绿色沁源新发展理念,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检察工作首位。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72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172人;突出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提起公诉3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提起公诉15人。依法履职“战疫”,组织45名干警深入社区村镇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办案工作不等不靠,检察“三远一网”助力远程提审114人次。

  ——积极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为金融安全护航,依法提起公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3人。2018年办理的徐某某、梁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入选山西省第一批经济金融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为脱贫攻坚助力,向因案致贫返贫的62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9.75万元。先后选派3个工作队、15名干警深入帮扶村,党员干部与17名贫困学生教育结对帮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着力抓好产业发展,对村级产业发展提供帮助指导。为环境保护增彩,认真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4件65人;2017年办理了长治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依法支持并判决刘某承担生态修复费用8.61万元,取得了良好示范效果。着力打造宣教、预防、办案、修复“四位一体”生态建设模式,督促山西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依法履职,推动补种油松23亩,做法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全力以赴护航民企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深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积极开展检企交流,与县工商联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深入企业法治宣传12次,召开座谈、调研10余次,架起检企互动“联心桥”。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十个一”活动,发放《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控提示》100余册,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12人。持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检察政策,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依法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4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企关系,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检察护航决心。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回应群众期待中体现检察自觉

  牢固树立国家整体安全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自觉在提升县域治理现代化中担当作为。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战果。我们始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重拳出击,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44人,提起公诉27人,涉黑涉恶财产全部随案移送。聚焦“打财断血”,对已生效的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判决得到依法执行。结合办案,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

  ——积极构建共赢共享的服务民生模式。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协调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进一步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服务大厅受理平台建设,改进“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举措。依托“12309”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发布等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自主研发“智慧检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网络传播效应倍增,有效延伸了法律监督的覆盖面。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坚决履行政治责任,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按时完成编制、人员、装备、案件线索的转隶和移交工作,完善了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了案件会商、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条。派员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13件,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人,依法决定逮捕2人。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树立法治观念。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开展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全县42处烈士纪念碑进行排查,督促建立管护制度,打造一处“检察公益林”,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引领全社会崇尚英雄、捍卫英雄。疫情期间,办理的一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被《人民日报》、光明网等国家媒体以《这只野兔有点贵》为题转发推送,引导社会公众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真正实现了“小案件、大影响”。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办理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影响企业复工复产“3.20”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中,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深入案发周边农村、乡镇开展普法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制渠道解决合理诉求。

  三、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展现检察引领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以检察新理念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检察履职中固本创新。

  ——围绕专业化建设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捕诉一体”机制,办结审查逮捕案403件560人,审查提起公诉案772件1110人。主动履职,强化侦查监督。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作用,着力发挥刑事监督刚性。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件45人,监督撤案30件53人,追捕15人,追诉漏罪漏犯44人。主动履职,强化诉讼监督。提出量刑建议805份,针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非法取证、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向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提出刑事抗诉23件,进一步促进了公正司法。主动履职,强化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40件,纠正监管场所刑事执行违法情况216件,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情况358件。社区矫正工作做法在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秉承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办结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42件。注重精准监督,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0件,支持社会弱势群体提起公诉案件82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0件,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3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20家企业、养殖场、屠宰场对乱堆、乱排、乱占等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改。

   ——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高位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6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8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公益诉讼工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沁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县内“美团外卖”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整改130家,责令商户依法公示证件、食品原材料94家,责令下架36户,有效维护了广大网络餐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广磋商机制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有效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同心、同步、同向,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四、紧扣司法为民宗旨,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作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温度。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7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对7名涉嫌故意伤害、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的被告人提起公诉。积极构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13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持续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与多部门协力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制度的落实,将保护工作抓在源头,做在前头。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0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与县一中、司法局联合共建“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共同考察帮教,帮助顺利回归社会,两名被帮教人员经附条件不起诉后考入大学。积极探索跨省异地帮教,打破了地域限制,创全市先例。积极推进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制度,办理两起变更监护权案件,帮助案件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民政局申请到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办理了全市第一起涉香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让未成年人远离香烟危害。  

  ——以看得见的方式回应司法需求。深化涉检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积极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30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13人次,实现了回复率、答复率、办结率三个100%。坚持宽严相济,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成刑事和解1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批准逮捕181人、不起诉108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开展案件公开听证11次。2018年办理谭某某国家赔偿案中,通过释法说理将十多年的涉法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做法被高检院予以刊发。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法精神和价值目标,积极履行主导责任,联合公安、法院,应用尽用、规范适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不因认罪而降低证明标准。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依法不批准逮捕22人,捕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02人,采纳率90.1%,一审服判率达96.3%,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关系修复。制度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获人大代表肯定。

  五、全面夯实发展根基,在强化队伍建设中塑造检察形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检察官法,以过硬的本领履行检察职能。

  ——以笃学“治心”,努力厚植铁一般的理想信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巡视巡察,坚持不懈整改突出问题,巩固政治巡察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思想教育与检察实务同步进行,坚持把问题检视和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

  ——以使命“明志”,努力扛起铁一般的责任担当。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形成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的格局,推动主要力量向办案集中,司法责任向员额集中,执法手段向科技集中。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和检察建议刚性化要求,进一步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由“监督形式化”向“监督实质化”转变。

  ——以勤学“厉兵”,努力练就铁一般的过硬本领。紧贴实战要求,开展岗位练兵、业务轮训以及理论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以“一周两学”、“一月双训”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抓好政治轮训、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学习,引导干警在“学中干、干中学”。以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健全“案-件比”科学管控机制,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抓人员分类管理,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以法纪“铸魂”,努力锻造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探索开展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月报告制度,引进家庭监督。以案件的常态化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把关、流程监控等,强化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确保了机关不出事、个人不出丑、案件不出错。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9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12条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并及时回复。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点、政协委员工作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20余次,在广泛深入的监督中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践行党和人民的要求,加速司法体制改革、加速职能调整,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在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还有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沁源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适应新阶段新要求,立足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够精准,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办法不够多;二是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还不多;三是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发展阶段,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留人难的问题依旧比较突出。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凝心聚力、奋勇拼搏、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业绩,对标全省第一方阵开好局、起好步,为绿色沁源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助力高水平县域治理现代化

  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紧紧围绕“绿色沁源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聚焦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坚持“少捕慎诉少押”工作理念,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中体现检察作为。

  二、聚焦深化法律监督,深切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期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法律监督融入到“四大检察”工作中。贯彻“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深化捕诉职能,切实发挥刑事监督主动性。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人民群众民事权益保障。深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拓展监督范围。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聚焦系统全局谋划,全面激发检察创新发展活力

  以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目标,聚力司法制约监督体制构建,强化司法办案精细化管控,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降低“案-件比”、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进一步激发检察官实干担当、积极作为。聚焦社会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应用数字治理提高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四、聚焦过硬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夯实党建基础。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创业绩、树形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着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计熟事定,举必有功。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协力同心,真抓实干,乘势而上,为绿色沁源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率先转型出雏形提供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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