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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3日在沁源县第十六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志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院“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大学习为引领,以大调研为基础,以大落实为关键,以大提升为标准,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模式、新制度、新机制,紧紧围绕“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发展战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8年全市检察综合考核排名第一,被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授予“示范检察院”荣誉称号。全院干警中有4名个人荣获省级表彰,6名个人荣获市、县级表彰。

   一、统一思想,在发展方向上凝聚共识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中来谋划。坚定政治方向。通过每周一部门学习、周五集中学习,集中传达与分组讨论相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引导全院干警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站稳政治立场。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着眼老百姓最关心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手段,有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彰显政治担当。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开展舆论引导,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

   二、围绕中心,在服务大局中主动担当作为

   ——聚焦“三个目标”,护航县域发展。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目标和思路,切实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方面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756人,追诉漏犯13人,追诉遗漏起诉事实涉及6人,依法提出抗诉4件。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与县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服务营商环境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建立信息沟通、案件通报等七大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受理审查起诉涉企案件5件20人,提起公诉4件16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与县工商联、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3次,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到康伟集团、沁新集团等10余家企业进行专项调研,分析研判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主要诉求,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入企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用实际行动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保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国有文物保护”等专项活动,立案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6件,行政机关回函和整改率为100%。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件。细化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衔接机制,推动生态修复和案后补偿等工作,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我院办理的长治市检察机关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得到省院、市院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三、依法办案,在强化监督中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保障平安沁源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8件127人,依法批准逮捕67件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1件287人,依法提起公诉159件231人。严把案件批捕起诉关,依法不批准逮捕29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诉9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疑不诉15人;绝对不诉1人。坚持有错必纠,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6件。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省委、市委、县委以及上级院“六个围绕”要求,依法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28人,起诉2件9人,监督立案1人,追捕1人,追诉3人。及时召开联席会议10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取证意见20余条,审查逮捕案件办案期限较普通刑事案件缩短2天。按照省委“十个进一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院党组带队,深入到14个乡镇、20个重点村以及部分非重点村、工矿区、企业进行全覆盖式的宣传,并对近几年重点案件进行排查梳理,移送涉恶线索11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机制,主动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向县教科局、职业高中、市监局、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发出56份检察建议。推进信访问题就地化解,依法稳妥处理来信来访55件,全年检察长接访3240人,无涉检涉诉非访案件发生。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2件,国家赔偿执行监督案1件。我院办理的国家赔偿案的工作经验被高检院刑事申诉厅予以刊发,被省院杨景海检察长给予批阅和肯定。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司法保护,积极防治校园欺凌,受理不捕帮教案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案1件1人。强化检校合作,检察长聘任沁源一中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达2000余人;充分运用县一中的教学资源和心理咨询资源,合作建立了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形成帮教合力。

   ——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13人,监督撤案9件10人,追捕8人,追加起诉13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16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刑事抗诉9件,法院改判7件,发还重审1件。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变更强制措施14人。纠正刑事执行活动40件社区矫正28件,集中清理判处实刑后未执行刑罚人员,全面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勤检查、勤动手、勤沟通、勤审查、勤学习”的“五勤”工作法被高检院、省院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为重点,办理民事执行案25件,审判程序案24件,支持起诉22件,生效裁判监督案7件,行政非诉执行案2件,移送县监察委职务犯罪线索6条,均被立案。

   四、改革创新,在深化改革中增强办案质效

   ——明确责任,合理配置。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捕诉一体、专业化分工原则,优化部门设置,办案力量向一线集中,办案责任更加明确。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检察长办案占比23.5%,副检察长办案占比35.2%,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6次。加强监督,组织评查案件133件,确保案件质量。

   ——积极适应监察改革。认真贯彻监察法,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紧密配合,主动与同级监察委对接案件办理事项,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应邀或主动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确保案件在移诉后快捕、快诉。全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决定逮捕2人,提起公诉5人,生效判决4人。

   ——探索刑事诉讼改革新模式。积极推进“捕诉合一”,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侦捕衔接等工作,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联络室作用,将法律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查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300余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4次,接受公安机关案件咨询40余次。

   五、从严治检,在固本强基中增强发展动力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确保检察队伍既有担当的宽肩膀,又有成事的真本领。狠抓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检风检纪督察,引深“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整改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检务督察18次,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狠抓素质能力建设。对照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分业务条线进行教育培训,全年共36人次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检察文化和理论调研建设,全院共有20篇理论调研文章在山西检察、山西法治日报、长治检察等各类报刊予以发表。

   ——强化案件信息公开。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目标,将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引擎,主动拥抱大数据,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制作电子卷宗209件,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的应用,公开法律文书169份,公开程序信息310件,召开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会议5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案件信息查询94次,实现了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改造升级“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推行控告申诉、案件查询、律师接待等“一站式”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让群众少跑腿变成了现实。

   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联络机制,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2次,参加检察工作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席会2次,指导监督“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次,人大常委会对我院“阳光检察”专题审议,满意率为10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凝聚着全体检察干警的智慧和汗水,归功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深入监督、鼎力支持,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我院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谨代表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尽心履职的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人民的期待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学以致用、创新发展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案多人少、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全面、平衡,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调整适应;四是检察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班子结构有待优化,检察队伍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协调推进。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机关重构业务格局的起始之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与智能化建设,为新时代绿色沁源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贯彻新思想上有新提高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个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永远不偏,政治立场永远不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坚持服务大局,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主动作为、服从大局、服务人民。强化平等保护意识,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从严从快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活动,着力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强化诉讼服务意识,深化检务公开,统筹考虑打击违法犯罪与激发社会活力、维护大局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坚持执法为民,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上有新作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标准,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工作机制,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让检察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全力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服务蓝天碧水工程,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四、坚持法治引领,在监督主责主业上有新作为

   紧扣宪法定位,围绕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做实做优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坚持以工作新理念为引领,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全面监督、精准监督、规范监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五、坚持改革创新,在深化改革上有新作为

   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部署,将公益保护作为沁源检察工作的名片,运用公益诉讼职能, 为“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加强理论研究,着力丰富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效果,以专项检察工作为抓手推动检察监督创新发展。把深化司法改革和应用现代科技结合起来,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坚持从严治检,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作为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把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以实战为引领,以实效为标准,以实干为导向,深入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监督问责要求。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严惩司法腐败,坚决守住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防线。聚焦“五个过硬”,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担当呼唤新作为。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新的历史起点,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忠实履职,努力开创沁源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新时代绿色沁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沁源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相关用语说明

   

   三个目标山西省委提出的“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

    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由县检察院牵头,与县一中合作共同建立在沁源县第一中学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捕诉合一”: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

   12309”: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

   “六个围绕”: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十个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深挖和处置,进一步强化薄弱地区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严惩,进一步深挖彻查,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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