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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点”工作法治理充气城堡监管难点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在沁源辖区发生,我院对充气城堡未按规范安装、摆放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了摸排,经过摸排认为辖区内充气城堡存在安全隐患,会给玩耍的未成年人造成较大伤害,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符合立案标准,并于2021年6月2日逐级向省市院请示,于7月13日批准立案。11月30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于2021年12月25日回复我院,我院于12月30日终结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我院精心制定“四点”调查方案,确定调查思路、方法、步骤以及拟收集的证据清单,及时查明违法事实和固定客观证据。

  一是调查地点蹲好点。针对充气城堡游乐设施消费对象为儿童的这一特性,我们对节假日期间儿童集中活动场所如公园、广场、商场等地,以及农村集会进行了摸排,最终发现在沁源县城镇公园和篮球公园两处地方有充气城堡,为下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做好第一步工作。二是取证时间掐好点。户外充气城堡的经营时间具有季节性,直到5至8月份,随着气温越来越高,户外充气城堡经营者大多在傍晚温度转凉后才开放经营,我们办案人员选择在下午6点大家下班以后再进行调查取证,避免空跑,以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调查方式多样点。突破调取行政执法证据为主、依职权补充为辅的传统取证模式,主动运用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等多种取证方式及时固定违法证据。我们在案发地点进行现场勘验,通过勘验拍照方式固定了充气城堡底座锚固点未连接地锚、未做任何固定地面未铺设防护垫层;源线从旁边的居民家接出,悬挂在树梢,随意摆放在地面未远离游玩者和非工作人员明显位置未见“紧急出口”、游玩须知的警示标志等多处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为了固定证据,我们又对充气城堡经营者询问其是否向行政机关备案登记、是否了解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是否有行政机关对其进行过安全检查。对儿童消费者及家长询问在玩耍期间是否有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过安全检查,学校是否有“充气城堡”相关的安全教育。向行政机关有关责任科室工作人员了解是否对辖区内的充气城堡进行过安全检查,并调取了七家行政机关的“三定方案”。多种取证方式确定了“充气城堡”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行政机关怠于依法履职的行为,具有直接的关联性和因果关系。四是责任主体找重点。经查明,县应急管理局、市监局、住建局、卫体局、沁河镇政府、教育局、文旅局等7家行政机关对充气城堡安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监督管理职责,为避免造成九龙治水而水不治的情况,确保各职能部门既能加强协同配合,又能联防联动,这就需要我们明确责任主体。在经过与县应急管理局多次沟通协调之后,由其牵头起草《沁源县充气城堡等临时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随后我院又组织7家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在会议上,大家对实施办法的初稿逐条进行讨论修改,统一了大家对充气城堡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最终的《实施办法》,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形成了登记备案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会商研判机制、联合执法制度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我院积极向党委县政府汇报案件的办理情况的,得到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该《实施办法》以沁政办发〔2021〕(52)号文件的形式制发各职能单位,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在每一个细节,让我们与被监督的行政执法部门形成了良性互动,也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真正践行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

  我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应急管理局具有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具有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应急管理局、市监局对充气城堡的安全及经营有直接管理职责。按照“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县住建局、卫健局所管辖的城镇公园和篮球公园内存在充气城堡,这两家单位对充气城堡安全管理同时负有直接管理职责。县教育局负有宣传教育职责,比之其他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较小。同时我县旅游景区内未发现有充气城堡游乐设施,沁河镇人民政府对游乐设施监管只有协助监管职责,并无执法权,其直接监管责任不明显。因此,我院拟向沁源县应急管理局、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以规范辖区“充气城堡”经营、管理行为。

  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有效化解争议,达到以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处理的效果。我院依法对“行政机关怠于监管充气城堡安全隐患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听证会,邀请了沁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进行监督。在听证会上,各行政机关充分表达了主张、意见,承办检察官阐明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展示了案件证据,各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各自发表了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评议,并形成了听证意见。听证员认为充气城堡经营者在沁源县城镇公园、篮球公园等儿童集中活动的场所未按规范安装、摆放充气城堡,危及到不特定多数未成人的人身健康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家行政机关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向上述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向该4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已积极整改,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检察机关作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今后我院将更加勇于承担加强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的责任,以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落实新修订的“两法”,找准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着力点、结合点,更新理念、充分履职,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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