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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新模式 “诉前磋商”提效率
时间:2020-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干警们再次来到郭道镇畅家沟村山西萃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回访检查,厂区内堆放的石粉已全部苫盖。这一切离不开院的公益诉讼新模式——诉前磋商机制

  8月11日接群众举报,沁源县郭道镇畅家沟村山西萃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沥青的过程中,在厂区内堆放了大量石粉,且未苫盖,污染了周边环境。检察官当即组织民行部干警前往事发地,现场调取固定证据,并于当日约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

  经调查了解,山西萃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是为加快修建241国道建设工程项目,将石粉在其厂棚内堆放满后,又将剩余石粉堆放到了厂棚外。由于企业相关负责人缺乏环保意识,未将置于厂棚之外的石粉苫盖,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对此,沁源县生态环境局负有监管职责、沁源县郭道镇人民政府负有属地监管职责。

  6月29日,高检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会议,提出了用足用好公益诉讼磋商机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健全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241国道建设工程项目是沁源县一项重点项目工程,对沁源县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工程项目处于加速完工阶段。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质,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集沁源县生态环境局、沁源县郭道镇人民政府、山西萃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采取公益诉讼磋商机制健全企业生产规范,保障241国道建设工程项目正常建设。

  会议上,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表示“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维护广大百姓的权益,诉前磋商制度让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就问题如何解决进行深入磋商,既节约了检察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诉前先磋商,可以用一种相对缓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次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联席会,行政机关达成了生态环境检查多部门联动方案,企业负责人制定了环保发展的规章制度,扩大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影响力,切实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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