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沁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任命高庆祥同志为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高庆祥同志为沁源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上,高庆祥同志向大会作供职报告。
高庆祥同志表示一定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厚望,有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竭尽全力、履职尽责,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坚决做到: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夯实筑牢政治忠诚根基。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履职担当。三是始终坚持率先垂范,保持廉洁自律政治本色。并表示将恪守承诺,踏实工作,用突出的工作业绩来回报组织的厚爱和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