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沁源县委在县委五楼召开县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平安沁源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骆兆保主持,会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亚明就落实会议精神作了讲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进军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方案》做了解读。
检察建议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形式之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对推动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强化检察建议的监督保障,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沁源、平安沁源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法治工作服务保障沁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沁源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以“我管”促“都管”“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强化检察建议“精准与刚性”,推动县域管理、行业监管、绿色发展等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良性循环。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05件,其中行政公益类检察建议290件,向县教育、公安、税务、工信、市监、林草、国土、农商行等部门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5个,均得到有效落实整改和回复,对促进公共利益和公益权益保护,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行政、正确履职、多发性、普遍性问题的有效解决起到良好作用。
县委依法治县办、平安办把检察机关列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成员单位,将检察建议回复及改进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县、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并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作为法治督察和平安建设督导事项,强化结果运用。县委平安沁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综治手段推动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